关于拟注销相关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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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拟注销以下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新疆邮政管理局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4日

受理电话:0991-2356033,传真:0991-2356676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生巷35号

邮政编码: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拟申请注销快递经营许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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