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相关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3-12-22

来源:

【字号:

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拟注销以下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新疆邮政管理局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1222日至202415

受理电话:0991-2356033,传真:0991-2356676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生巷35

邮政编码: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31222       

附件: 正式公告附件 - 2023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