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新疆兵团)
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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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24号)精神,经逐级推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评审并报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对正式推荐对象开展考察、征求意见等,拟正式上报推荐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邮政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电话。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2317880
传 真:0991-2356676
电子邮箱:xjgwyzl@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生巷35号
邮 编:830000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896879
传 真:0991-2896483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邮 编:830000
附件:
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新疆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邮政行业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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